2010年2月8日

壹周刊::創業的不測[黎智英]

(摘自壹周刊第454期2010.2.4)

若然你新創的生意跟現存的毫無分別,顧客為什麼不繼續關照熟悉的餐館而幫襯你?故此創意是不應跟創新分開的。

誰說一創業便可以賺錢?你不是會變魔術的吧?既然要創造出超值的誘因才能殺出一條血路,才有希望創業成功,那麼先蝕後賺是唯一的辦法。

到生意站穩腳了,才去想賺錢的門路。創業便是以先虧本的辦法換取成功的希望;生意成功了才去想賺錢的門路,不要本末倒置。出品和服務都站穩腳了,才賣廣告做宣傳,那你創辦的生意變水到渠成了。

創新不等於標奇立異,為創新而創新。(最笨的創業辦法是單純為了與眾不同而創新。用手走路無疑創新,但有用嗎?)創新一定要從解決市場還未有人解決得到的困難出發。

故此創新之前(或創業之前)我們先要找出市場潛在的問題,這也就等於說找出市場仍未能滿足顧客的原因。

市場上還有太多顧客的困難仍未獲解決,我們要用心發掘這些困難出來。一旦找出困難,創造新的方法加以解決,創業便成功在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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