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15日

蘋果日報::加強作文能力?[張大春]

(摘自蘋果日報A19論壇2009.6.30)

各級考試「誘導」考生學習作文所加強的,不是一種隨身攜帶的能力,而是用後即丟的資格。人們通過了考試,卻會更加打從心眼兒裡瞧不起作文這件事:以為那不過一個跨越時費力,跨越後卻可以「去不復顧」的門檻;一種獵取功名的、不得已而施之的手段。作文,若不是與一個人表達自我的熱情相終始,那麼,它在本質上根本是造作虛假的。

打消我們日常口語中毫無意義的口頭禪,有如清理思考的蕪蔓,掌握感受的本質,這種工作不需花錢補習、買講義、背誦範文和修辭條例,它原本就是我們自有自成的能力。

2 則留言:

Unknown 提到...

常寫就會寫得好吧?多觀摩別人的寫作,好文欣賞閱讀,輪到自己寫的時候自然派上用場。不清楚現在的學校如何教授作文,寫作這回事可能需要一點點的興趣,所以學校要傳授寫作的技巧,可能還比不上寫作興趣的培養來得重要,從小學作文,不是三段式的破題、承接、結論,就是四段式的起承轉合,但是內容要寫什麼,還是不知道,空有架式,卻缺乏靈魂。

Unknown 提到...

根本沒印象以前學校是怎麼教的 >"<