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21日

村上春樹雜文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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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好好坐下來重讀之下,年輕時候所寫的隨筆之類的,大半「現在已經有點那個」。很多讀起來自己都覺得「居然寫過這種東西」,不禁感到臉紅或嘆氣,結果值得打撈起來的沉船,只剩一小部分。雖然當時,我當然也是拚了命努力寫出來的......。[10~11]

雖然不用說也知道,我的精神是由各種混雜的東西所成立的。心這東西並不只是由整合性的東西、有系統的東西、能說明的成分所組成的。我把自己精神中那樣細微的、往往無法統御的事物收集起來,注入虛構的情節=作成故事,加以補強。但同時也往往需要把那些,像這樣以原生的形式輸出。因為光以虛構形式無法完全收拾乾淨的細微事物,也會留少許殘渣。我常常會把這些素材以隨筆(雜文)的形式撿起來。或現實上活在這個世界,某種程度有些情況必須以活生生的形式表現自己(例如致詞就是典型的例子)。[12~13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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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說家是什麼?有人問起時,我每次大概都這樣回答。「小說家,是以多觀察,但只稍微下判斷為業的人。」

為什麼小說家必須多觀察?因為如果不多做正確觀察,就無法做很多正確的描寫--例如透過觀察奄美的黑兔,想描寫保齡球。那麼為什麼只稍微下判斷呢?因為最終下判斷的經常是讀者,不是作者。小說家的任務,是把該下的判斷以更有魅力的形式稍稍(或以暴力也行)交給讀者。

我想您可能知道,小說家(覺得麻煩,或單純只為自我表現)不把那權利讓給讀者,卻自己對各種事物開始下判斷時,小說首先就會變無聊。失去深度,語言喪失自然的光輝,故事變得不能靈活展開。

為了創造好的故事,小說家該做的事,極簡單說,不是準備結論,而是只細心地一直累積假設。我們把那假設,像抓起正在睡覺的貓時那樣,悄悄提起來(我每次用「假設」這用語時,腦子裡總會浮現那些熟睡貓的姿態。溫暖、柔軟、濕潤,而無意識的貓),移到名叫故事的小廣場中央,一隻又一隻地堆積起來。能多有效而正確地選出貓=假設,能多自然而巧妙地把那些堆積起來,就成為小說家的力量。

讀者把那假設的累積--當然我是說如果喜歡那故事的話--暫且放進自己心中,依自己的順序重新排成個人容易瞭解的形式。那作業多半的情況,幾乎都是在自動的、近乎無意識之間進行的。我所說的「判斷」,就是指那個人的重新排列作業。如果換一種說法,那也是精神組成類型的重組樣本。而且透過那樣本的重組作業,讀者可以把生存這行為中所含有的動性=dynamism,像自己的事般真實地「體驗」。為什麼一定要特意去做這種事呢?因為「精神的組成類型」在人生中並沒有幾次能實際去重組。因為我們首先有必要透過虛構的小說,試驗性地、假設性去做那樣的樣本體驗。

換句話說小說這東西,如果把所使用的素材一一拿起來,雖然是虛構的=疑似的,但那以個人所遵從的順序和重組作業的流程來說,卻毫無疑問(應該)是實際的東西。我們小說家始終堅持虛構,是因為知道,很多情況可能只有在虛構中,才能有效而簡潔地累積假設。唯有透過精通虛構這裝置,我們才能預先讓那些貓深深沉睡。[16~18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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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定假設去向的是讀者,不是作者。故事這東西是風。要有搖動它的東西,風才會開始變成眼睛看得見的東西。[18]

世上的事情,很多情況往往沒有什麼結論。尤其越重要的事,那種傾向越強。自己親自用腳跑過所收集的第一手情報越多,採訪所花的時間越多,事情的真相越混濁、方向越迷失。結論離得越來越遠,觀點變得更分歧。不得不變那樣。結果,我們也束手無策。逐漸搞不清楚什麼是正確/不正確,哪一邊在前,哪一邊在後了。[36]

不過,我確信,有些情況是非要穿過這種混濁才能看得見的。在看得見那情景之前需要花時間,看得見的那情景要以簡短語言明確傳達給讀者是非常困難的。不過如果不經過這個階段,應該無法產生稍微有點價值的文章。因為寫作者的任務(無論是小說,或非小說)原則上都不是在傳達單一的結論,而是在傳達情景的總體。[36~37]

現在,經常有人說小說正面臨困難時期。人們不再讀書。尤其是不再讀小說,這已經成為世間的共識。但我不認為這樣。試想起來我們超過二千年,在世界的各個地方,故事這火焰繼續延續從未斷絕過。那光,在任何時代、任何狀況下,應該都有唯有那光才能照出的固有場所。我們小說家該做的事,是從各自的觀點,將那固有的場所就算一個也好盡量多找出來。在我們周圍應該還有很多我們能做的事,只有我們才能做的事。我這樣相信。[62]

寫小說時,我首先並不會想到有沒有今日性的主題。想了也不會知道。所以自己的作品在這個時代如何被閱讀,是超越我的想像之外的問題。到下一個時代,就更不知道了。不過或許每個時代,人基本上所想的事情,並沒有多大的改變。[65]

由於讓這些人在故事中自由走動,而探索到自己內部的幾個未知的地方。我確實有這種感覺。這種個人性的探索和普遍性(或同時代的)探索,能巧妙而有機地結合起來,我覺得應該是我理想故事的應有狀態。雖然並不簡單。[65]

如果能寫出好的故事,很多事情就會變成可能。[68]

因為小說家可以藉著說巧妙的謊,藉著創造出看來像真的般的虛構故事,能把真實拉到另一個地方,以別的光線照出那模樣。真實如果以原本的形式,多半幾乎不可能掌握並正確描寫。因此我們才必須把真實誘出來移動到虛構的場所,藉著轉換成虛構的形式,試圖抓住真實的尾巴。但為了這個,我們自己內心必須先弄清楚,真實藏在什麼地方。這是要說高明的謊,必須擁有的重要資格。[71]

人家如果說「別去那裡」、「別做那個」,尤其如果被那樣警告的話,就會想去看看,想做做看,這是小說家的天性。因為小說家這種人,是無論衝著多強的逆風,除非親眼看到或親手摸到的事物,否則無法相信。[72]

我選擇來,而不是不來。我選擇自己看,而不是什麼都不看。我選擇對各位說話,而不是什麼都不說。[72]

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,就是一個蛋。擁有一個不可替代的靈魂和包著它的脆弱外殼的蛋。我是這樣,各位也是一樣。[73]

好的音響設備只要在某種程度有錢以後再一一買就行了,年輕時候,音樂和書都一樣,就算條件多少差一點,應該都會自己滲透到心裡來。心裡要儲存多少音樂都能辦到。而且這種儲存到了晚年還能為我們發揮很大的價值。這種記憶和經驗的收集累積,說起來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寶藏。是只有那個人才擁有的東西。所以比什麼都珍貴。但如果是機器,卻只要有錢都比較容易一件一件地買到。[83]

過去所寫的作品,除非有什麼重大的事否則我不會重讀。說「不回顧過去」好像很帥氣,其實是拿起自己的小說,總覺得有點害羞,而且知道反正重讀也不會喜歡。倒不如往前看,去想接下來要做的事。[214]

我想,個人的教訓並不是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東西。那是會經過不可思議的途徑相當唐突地從頭上掉下來的東西。而且途徑越不可思議,那效用也會成比例地越大。不過這種教訓有多少一般性和普遍性就不知道了。[322]

無論音樂或小說,最基礎的東西是節奏。文章如果沒有自然而舒服,而且確實的節奏的話,人們可能無法繼續讀下去。節奏這東西是我從音樂(主要是從爵士樂)學來的。接下來的是配合那演奏的旋律,也就是精確的語言排列。那如果是流暢的優美的,當然沒話說。然後是協調,支持那語言的內在的新的聲音。接下來是我最喜歡的部分來了--即興演奏。通過特別的頻道,故事從自己內部自由地湧出來。我只要乘著那流勢就行了。而最後,可能是最重要的東西就會來到。由於寫完作品(或由於演奏完曲子)所帶來的「自己已經到達某個新的、有意義的地方」的興奮感。而且如果順利,我們可以和讀者=聽眾共享那浮上來的高昂氣氛。那是在別的方面所無法得到的美好達成。[330~331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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塞隆尼斯.孟克是我最敬愛的爵士鋼琴手,當有人問到他「您台的琴音為什麼有那麼特別的響法?」時,他指著鋼琴回答說。

「沒有甚麼所謂新的音(note)。請看看鍵盤。所有的音都已經排在那裡。不過如果你在某個音上賦予確實的意義的話,那響法就會不同。你該做的事,是拾起真正含有意義的音。」

"It can't be any new note. When you look at the keyboard, all the notes are there already But if you mean a note enough, it will sound different. You got to pick the noted you really mean!"

一邊寫小說,我常常想起這句話。然後這樣想。沒錯,並沒有任何新的語言。為非常平凡的普通語言,賦予新的意義,特別的響法,是我們的工作。這樣想時我就可以安心。我們前面還有很寬廣的未知的地平無限延伸。等待開拓的肥沃大地就在那裡。[331~33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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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句話說你是小說家,想要到什麼地方去的話,你就可以實際上到去那樣的地方。那是因為身為小說才能辦到的美妙事情之一。而且你身為讀者,一邊讀者那本書,如果順利,也可以和作家一起實際去到那個地方。因為那是讀者才能得到的美妙事情之一。而且是所謂故事這東西的最大效能。[337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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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裡,我想引用法蘭茲.卡夫卡給朋友的一封信中的一段。這封信是他1904年寫的。距離現在是102年前的事。

「我認為,只有會咬我們、刺我們的書,才值得我們讀。書這東西,必須是能劈開我們內心凍結的海的斧頭才行。」

這正是我一貫想寫的書的定義。[374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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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中可以含有許多不可思議的事情。我相信那效用,和那普遍性。小說家,如果順利,可以產生那樣的效用和普遍性,傳達給讀者。但同時,那樣的效用和普遍性也會回饋給作家自己。而且不只是向外不送出去就結束的事。一旦向外送出去的東西,會像迴旋飛鏢那樣飛回來。飛回來的東西經過咀嚼後,又變成別的形式再度送出去。那還會再回到這裡來。於是形成一個循環。[380]

寫小說這件事,只不過把腦子裡的故事,想到什麼就自由地寫出來的作業而已。那可能是毫無根據的故事,有時還可能是荒唐無稽的故事。不過一旦創作出來,印刷起來,賦與作品這形式的故事,往往--如果那是正當的故事--會以獨立的生命體,以本身的資格自己開始動起來。而且會在毫無預期時,在作者和讀者之間,讓我們窺探到令人驚訝的真實一面。就像瞬間的閃電,為房間裡看慣的東西,加上一層不可思議的色彩那樣。或者把原來不在那裡的東西,忽然浮現出來那樣。我想這就是故事這東西的意義,和價值。[382~383]

作家創造出故事,那故事回傳給作家,要求作家介入更深。經過這樣的過程作家逐漸成長,學到把固有的故事往更深入發展下去的可能性。不用說,這個世界所謂永久運動這東西是不存在的。但只要不懈怠地,不斷繼續添加想像力和勤勉這自古以來的燃料,這歷史性內燃機就會忠實地維持那循環,讓我們的車輛繼續滑順地往前推進--去到能去的地方為止。我相信那種故事的「良性循環」機能,繼續寫著小說。[383~384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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